關于轉發《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帶有USB充電接口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公告》的通知
2016/1/19 9:24:47
各相關單位:
國家認監委于2016年1月6日發布了《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帶有USB充電接口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公告》(2016年第2號),對帶有USB充電接口的多功能產品明確了CCC認證要求:
對于CCC認證目錄內的“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、照明電器、插頭插座(家用和類似用途)”產品,如具有信息技術或者音視頻設備配套的電源適配器功能,并帶有相應充電接口(例如USB充電接口等),則為同時具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CCC認證目錄內產品功能的多功能產品,除應按照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、照明電器、電路開關及保護或連接用電器裝置(電器附件)的CCC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認證外,還應同時符合信息技術設備或者音視頻設備的CCC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CCC認證。并明確上述多功能產品為新產品形式,相關生產企業應于2016年12月31日前,按照信息技術設備或者音視頻設備的CCC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完成補充認證。2017年1月1日起,上述多功能產品未按要求獲得CCC認證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。
對于已明確包括在CCC目錄中非上述多功能產品的“信息技術設備配套的電源適配器(含充/放電器)”和“音視頻設備配套的電源適配器(含充/放電器)”的產品,必須按要求獲得信息技術和音視頻設備的CCC證書后才可以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。
希望,各相關單位,遵照執行。